一、招聘對象和形式
招聘對象面向福建省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專業需要安排到我市事業單位急需人才崗位工作。
二、招聘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安心基層工作,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者。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碩士可放寬年齡至35周歲以下。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
(二)報名地點:福安市公務員局人才辦(福安市新華中路17號福安市公務員局三樓) (www.sdsgwy.com )。
(三)有關要求: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歷證明)、就業報到證、報名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張。報名者應對所提供的資料與報名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斷,若有不實之處或不符合報名崗位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四、其他事項
(一)對應考者進行體檢和考核時,若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各種原因自愿放棄聘用的,可在該崗位報名人員中考核遞補。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四)整個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福安市201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需求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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