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份自學考試將于4月15-17日進行,我市共有5582名考生參加考試。
為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保證自學考試考試公平公正,市教育考試院在4月份的自學考試中加強了以下措施:
1、考試期間各考點將統一使用屏蔽儀屏蔽手機等通訊工具信號,加大對使用通訊工具作弊行為的查處力度,整治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試違規行為。
2、加強考場管理,嚴把考場三關。即嚴把考生入場關,嚴防考生夾帶作弊材料入場;嚴把身份審核關,認真核對準考證與身份證上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一致,認真核對準考證、身份證、考場圖像單上照片與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堅決打擊替考行為;嚴把考試紀律關,加強考場秩序管理,及時處理違規行為。
3、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違規考生,尤其是加大對故意損毀試卷、擾亂考場秩序、請人替考等嚴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于故意損毀試卷或擾亂考場秩序的考生,除取消當次考試各科成績外,將給予停考一年的處理;對于請人替考的考生,除取消當次考試各科成績外,將給予停考三年的處理。
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
自學考試考生可在考前登錄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和襄陽教育考試網查詢考場;
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點,開考2小時后考生方可離場;
考生應帶齊準考證、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提前到達指定考點,防止因天氣、交通等因素延誤入場考試時間;
考試期間應注意勞逸結合,保持良好的身心狀態,誠信考試,嚴格遵守考場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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