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海市人民檢察院2013年選調工作人員
一、調整“選調范圍和條件”。
將(二)資格條件中的“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調整為“3、報考檢察人員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司法警察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調整“報名時間”。
將報名時間由“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調整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3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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