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永春縣投資促進局2012年招聘人員
招聘對象
具備招商能力的公民,其中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先。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社會活動能力,思維敏捷,口頭表達能力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適應經常出差;
(五)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2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即在1962年10月15日后出生)。
(六)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全日制中專學歷;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10月15日前取得。
(七)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經驗,有一定招商工作經驗和社會資源,具備經濟、法律基礎知識,熟悉國家政策,熟悉電腦,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招商工作,甘于奉獻,吃苦耐勞;
(八)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名
(一)時間:2012年10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地點:縣經濟貿易局會議室
(三)報名所需材料:《2012年永春縣公開招聘縣投資促進局招商工作人員報名表
以上證件均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報名人員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張。
(四)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通過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或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及準考證核發
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縣經濟貿易局核發準考證,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證于2012年11月7日至8日到縣經濟貿易局領取準考證。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統一為《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綜合基礎知識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含49.5分以上)。
5、報考相同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①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②學歷高低;③雙學位(歷);④校級優秀畢業生;⑤中共黨員;⑥在校總平均成績高低。
(二)面試
1、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聘用計劃數的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2、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由縣經濟貿易局在永春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欄上公布。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上合格分數線人員當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3、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報考者的總成績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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