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寧縣教育局2012年招聘39名教師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教師職業。
2、專業對口,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非學前教育師范類和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暫不具備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可先參加考試,正式聘用后經培訓合格按有關規定認定教師資格證。
3、報考幼兒教師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中小學教師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6、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精神病史的;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7、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30日。所有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證明)必須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
報名方法
1、報考者直接通過網上報名。具體報名方式請考生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www.eeafj.cn”點擊“教師招考專欄”圖標,進入網上招聘平臺。
2、網絡報名時間(全省統一): 2012年 4月1-10日。
3、報名要求: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報考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如因報考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報考者本人須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必須在資格復核時出具(往屆畢業生須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須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及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招聘程序
招聘由筆試、面試、體驗、考核四部分組成。
(一)考試辦法
1、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
2、面試
(1)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同時接受縣公務員局的指導和監督。縣教育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為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技能、教學能力等,總分為100分。
(3)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以上(含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招聘對象。
(二)考試成績的計算
1、報考者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與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
2、報考者筆試、面試總分為100分。總成績低于60分的將視為不合格,不予錄用。報考者的總成績將在福建泰寧教育信息網(http://www.fjtnjy.com)上公布。
3、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縣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4、面試的具體安排將在福建泰寧教育信息網公布,詳情請登錄http://www.fjtnjy.com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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