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廳2012年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警務技能測試操作規程
一、測試內容
(一)體能考試
女突擊隊員職位:100米跑;3000米跑;立定跳遠;一分鐘仰臥起坐。
其它職位:100米跑;引體向上;立臥撐;立定三級跳遠;3000米跑。
(二)專項能力考試
1、射擊(狙擊)隊員職位:手槍射擊考試;狙擊步槍射擊考試。
2、排爆隊員職位: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實際操作考試;
3、射擊教官職位:槍械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射擊教學試講試教考試。
4、女突擊隊員職位:
(三)其它項目
根據職位的要求,招錄機關選定了一些其它測試項目,成績以合格計算。其它項目包括:100米游泳;300米障礙;92式手槍20米快速射擊;92式手槍20米精度射擊;77式手槍25米精度射擊;77式手槍15米快速射擊;搏擊動作。詳見《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招考職位表
二、體能測試
(一)100米跑(滿分為100分)
場地條件:
地面平坦但地質不限。
考試方法:
1、分組進行考試。
2、受測者自由選擇服裝、跑鞋和起跑方式。
3、受測者聽到槍(哨)聲后起跑并開始計時,到達終點時停表,經考官核實、登記后,當場公布成績。
測試標準:
1、突擊隊員:13秒為60分標準線,每±0.01秒增、減0.2分,其中女突擊隊員15秒為60分標準線,每±0.01秒增、減0.2分。
2、狙擊隊員、排爆隊員、防核生化隊員、教官:14秒為60分標準線,每±0.01秒增、減0.2分。
(二)單杠引體向上(滿分為100分)
場地條件:
在高單杠上進行。
考試方法:
1、受測者原地跳起雙手正握杠,雙手約與肩同寬呈直臂懸垂后開始做動作。兩臂同時用力引體向上,以下頜超過橫桿上沿為完成一次;下落時,兩臂必須伸直后在開始下一次動作,可連貫進行。腳落地為考試結束。
2、考官逐個報數并記錄引體次數,如若判定受測者有違例情況,及時提示,違例動作不計次數。
3、不限時間,中途可以停頓。
測試標準:
1、突擊隊員:15次為60分標準線,每±1次增、減4分。
2、狙擊隊員、排爆隊員、防核生化隊員、教官:12次為60分標準線,每±1次增、減2分。
(三)立臥撐(滿分為100分)
場地條件:
平坦硬質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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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法:
1、受測者自然站立準備。動作要領:身體快速下蹲雙手直臂支撐地面,同時雙腳后撤、雙腿并攏伸直,身體要平,呈俯臥支撐狀;迅速曲體、收腿、起立,呈自然站立為完成一次。重復進行。
2、考官報數并記錄次數。如若發現受測者有違例情況,及時提示,違例動作不計次數。
3、自下達“開始”的口令開始,到1分鐘停表。
測試標準:
1、突擊隊員:30次為60分標準線,每±1次增、減2分。
2、狙擊隊員、排爆隊員、防核生化隊員、教官:30次為60分標準線,每±1次增、減2分。
(四)立定三級跳遠(滿分為100分)
場地條件:
平坦地面,地質不限。
考試方法:
1、受測者在起跳線后自然站立準備。動作要領:原地雙腳向前跳躍;單腿落地后繼續向前跳躍,另一腿落地后繼續向前跳躍,雙腳落地。
2、丈量起跳線至受測者雙腳最近端的落點為該次成績。如若判定受測者有違例情況,不記錄成績。
3、每人試跳三次,記錄最好成績。
測試標準:
1、突擊隊員:7.5米為60分標準線,每±0.01米增、減0.2分。
2、狙擊隊員、排爆隊員、防核生化隊員、教官:7米為60分標準線,每±0.01米增、減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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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3000米跑(滿分為100分)
場地條件:
400米田徑跑道,地面平坦但地質不限。
考試方法:
1、分組進行考試。
2、受測者自由選擇服裝、跑鞋,采用站立式起跑。
3、受測者聽到槍(哨)聲后起跑并開始計時,到達終點時停表,經考官核實、登記后,當場公布成績。
測試標準:
1、突擊隊員:11′30〞為60分標準線,每±0.1秒增、減0.1分,其中女突擊隊員14′30〞為60分標準線,每±0.1秒增、減0.1分。
2、狙擊隊員、排爆隊員、防核生化隊員、教官:12′00〞為60分標準線,每±0.1秒增、減0.1分
(六)一分鐘仰臥起坐(滿分100分)
場地條件:
地面平坦、場地不限。
考試方法:
1、考官確認受測者準備完畢后,開始實施測試,受測者自行平躺膝部曲成90度左右,兩手抱頭,輔助人員壓住受測者裸關節或大腿內側,受測者收腹肘關節觸及膝部,臥下時兩肩必須著地。時間到達后,考官下達“停止”口令。考官按標準要求計數收腹次數,未達到標準的動作,不計入成績次數。
2、自下達“開始”的口令開始,到1分鐘停表。
測試標準:
40次得60分,每±1次增減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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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立定跳遠(滿分100分)
場地條件:
地面平坦,地質不限
考試方法:
1、受測者在考官下達“開始”口令后,原地雙腳向前跳躍,依靠雙腳彈跳力量將身體向前躍出,以受測者雙腳最近端落點為該次成績。
2、每名受測者可測試3次,取最好成績。
3、受測者不得借助任何外力;起跳時不得壓線,連續三次違規者取消該項測試成績。
測試標準:
2.1米為60分,每±0.01米增、減0.2分。(距離不足5厘米,按四進三退的方法確定成績)。
三、專項能力考試
(一)射擊(狙擊)隊員
1、手槍射擊考試(滿分為100分)
射擊條件:
槍型:六四式、七七、九二式手槍。
距離:50米。
姿勢:立姿無依托。
靶型:胸環靶。
用彈:5發。
時間:10分鐘以內。
考試方法:
受測者在射擊地線處自然站立,子彈不上膛,不關保險,槍入套;
當下達“準備”口令時,受測者自行取槍,推子彈上膛,做好射擊準備(可據槍等待);
考官在10分鐘內不定時下達5次“射擊”口令,受測者在聽到口令后3秒鐘內發射1發子彈,直至結束。
考試前,每名受測者可試射5發子彈。
測試標準:40環等于80分為及格線,每±1環增、減2分。
2、狙擊步槍射擊考試(滿分為100分)
槍型:狙擊步槍。
距離:100米。
姿勢:臥姿有依托。
靶型:人體部位靶的一個部位。
用彈:5發。
時間:15分鐘以內。
考試方法:
受測者在射擊地線處呈持槍站立,子彈不上膛,不關保險;當下達“準備”口令時,受測者臥倒、據槍、推子彈上膛,做好射擊準備,同時計時;
考官在15分鐘內不定時下達5次“射擊”口令,受測者在聽到口令后3秒鐘內發射1發子彈,直至結束。
考試前,每名受測者可試射5發子彈。
測試標準:40環等于80分為及格線,每±1環增、減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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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爆隊員
1、基礎理論考核內容及評分(滿分40分)
從專業理論題庫中隨機抽考40題進行閉卷考試,時間1小時,按標準評分。
2、專業能力考核內容及評分(滿分60分)
(1)炸藥識別:(5分)
現場擺放常硝銨、TNT、火藥、塑性等炸藥,以目視判別。以“對”、“錯”評分。
(2)火具識別:(5分)
現場擺放雷管、電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非目視判別。以“對”、“錯”評分。
(3)引信識別:(5分)
現場擺放壓發、拉發、壓拉多用等引信,以目視判別種類。以“對”、“錯”評分。
(4)簡易爆炸裝置的排除:(45分)
現場提供一套模擬爆炸裝置,由受測者進行判別與排除。自下達“開始”口令后開始實施作業,時間30分鐘。
評分:程序正確,操作規范,規定時間完成操作,滿分;程序不對、操作不規范時,每出現一次扣3—5分。兩次出現重大失誤為不及格,不予錄用。
(三)射擊教官
1、槍械基礎理論知識考試
考試方法:
根據所報專長命題擬寫:《周期教學訓練計劃
成績評定標準:
優秀:教學對象定位準確,訓練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計劃安排科學合理,能很好地體現由易到難、由淺入深、由單一到綜合的訓練原則。
良好:教學對象定位準確,訓練目標比較明確,重點較突出,能較好地體現循序漸進的訓練原則。
一般:教學訓練目標較明確,能按計劃擬定教學訓練進度,但未能充分體現重點、難點、計劃性一般。
2、射擊教學試講試教考試
考試方法:
根據受測者考試的《周期教學訓練計劃
成績評定標準:
優秀:教學重點、難點突出;語言表達清晰、精練;示范動作規范、準確;在教學訓練中能靈活運用合理有效的訓練方法與手段,做到精講多練;能及時發現問題,糾正方法科學有效;能合理安排運動量與強度;儀表和精神狀態好,善于調動學員的學習積極性;能夠很好地完成訓練任務。
良好:能較好地突出訓練重點;語言表達能力較好;示范動作較規范、準確,能做到精講多練;有一定的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較好地體現組織訓練的方法與手段;訓練氣氛比較熱烈;能夠較好地完成訓練任務。
一般:能根據教案進行教學訓練,語言表達能力、示范動作一般,訓練方法與手段比較單調,基本完成教學訓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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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項目
(一)100米游泳(以合格計算)
場地條件:
50米標準游泳池。
考試方法:
1、分組進行考試。
2、受測者自選泳姿和入水姿勢。
3、受測者聽到槍(哨)聲后出發并開始計時,到達終點時停表,經考官核實、登記后,當場公布成績。
測試標準:
4分鐘內游完全程為合格。
(二)300米障礙(以合格計算)
場地條件:
300米專用障礙場。
考試方法:
1、考官確認測試各項工作準備就緒后,發出“預備—前進”口令,計時員同時計時,受測者按照規定要求依次通過所有障礙;考官分別監督、登記受測者通過障礙情況。發現未按規定動作和方式通過障礙時,及時發出信號示意重新通過。
2、測試中受測者不得搶跑。違規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加時5秒,第三次取消考核資格。認定搶跑后,受測者返回重跑。
3、受測者連續三次未能通過單個障礙,取消該科目考核資格。
4、因特殊原因受測者不能或無法完成該項目測試的,經考官組集體研究同意,可以給予補考。
測試標準:
以2′30″內為合格。
(三)92式手槍20米快速射擊(以合格計算)
射擊條件:
槍型:92式手槍。
距離:20米。
姿勢:立、跪姿無依托。
靶型:胸環靶。
用彈:10發。
時間:60秒。
攜裝:按要求攜帶相應的裝備。
考試方法:
受測者在3 0米距離上攜槍準備(槍入套),考官下達“躍進”口令后,同時計時。受測者躍進1 0米,到達2 0米射擊地線后,裝彈匣、子彈上膛,自行立姿射擊5發,爾后更換彈匣,換跪姿射擊5發;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立即停止射擊。
每名受測者允許射擊兩次,取最好成績。
受測者未按口令,搶先動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該科目考核資格。
受測者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應立即停止射擊,超過規定時間繼續射擊的,每射擊一次扣除一發最高環成績,依次類推。
測試標準:
60秒內命中80環為合格。
(四)92式手槍20米精度射擊(以合格計算)
射擊條件:
槍型:92式手槍。
距離:20米。
姿勢:立姿無依托。
靶型:胸環靶。
用彈:10發。
時間:120秒。
攜裝:按要求攜帶相應的裝備。
考試方法:
受測者在2 0米距離上攜槍準備(槍入套),考官下達“開始射擊”口令后,同時計時。受測者裝彈匣、子彈上膛,自行開始射擊,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立即停止射擊。
每名受測者允許射擊兩次,取最好成績。
受測者未按口令,搶先動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該科目考核資格。
受測者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應立即停止射擊,超過規定時間繼續射擊的,每射擊一次扣除一發最高環成績,依次類推。
測試標準:
120秒內命中70環為合格。
(五)77式手槍25米精度射擊(以合格計算)
射擊條件:
槍型:77式手槍。
距離:25米。
姿勢:立姿無依托。
靶型:胸環靶。
用彈:5發。
時間:60秒。
攜裝:按要求攜帶相應的裝備。
考試方法:
受測者在25米距離上攜槍準備,考官下達“開始射擊”口令后,同時開始計時,受測者裝彈匣、子彈上膛,自行立姿射擊5發;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立即停止射擊。
每名受測者允許射擊兩次,取最好成績。
受測者未按口令,搶先動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該科目考核資格。
受測者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應立即停止射擊,超過規定時間繼續射擊的,每射擊一次扣除一發最高環成績,依次類推。
測試標準:
60秒內命中40環以上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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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77式手槍15米快速射擊(以合格計算)
射擊條件:
槍型:77式手槍。
距離:15米。
姿勢:立、跪姿無依托。
靶型:胸環靶。
用彈:10發。
時間:60秒。
攜裝:按要求攜帶相應的裝備。
考試方法:
受測者在15米距離上攜槍準備(槍入套),考官下達“開始射擊”口令后,同時計時。受測者立姿掏槍,裝彈匣、將子彈上膛,自行立姿射擊5發,爾后更換彈匣(換下的彈匣可掉落地上),換跪姿射擊5發。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停止射擊。
每名受測者允許射擊兩次,取最好成績。
受測者未按口令,搶先動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該科目考核資格。
受測者聽到“停止射擊”口令后,應立即停止射擊,超過規定時間繼續射擊的,每射擊一次扣除一發最高環成績,依次類推。
測試標準:
60秒內命中80環以上合格。
(七)搏擊動作(以合格計算)
評分方法:
考評組由五人組成,進行公開評分。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取中間三個人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得分計算到小數點后面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搏擊動作總分80分以上為合格。
(1)拳法(20分)
測試內容:
左右沖拳、左右摜拳、左右抄拳。
測試方法:
結合步法移動,進行擊打手靶沖拳、摜拳、抄拳三種拳法的測試。
評分標準:
動作規范,上下協調,發動迅猛,力點準確,攻防意識強者為優秀20-16分。與優秀標準有輕微錯誤者為良好15-11分。與優秀標準有顯著錯誤者為中等10-6分。與優秀標準有嚴重錯誤者為差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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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腿法(20分)
測試內容:
側踹腿。動作要求:左、右勢均可。一腿迅速提膝、腳外翻,向體側快速猛烈踹擊,腳高過腰。
測試方法:
實戰姿勢,聽到信號后開始演練。計時開始10秒鐘停有,評判員計數。14次20分,每-1次、減1分。
評分標準:
動作規范,上下協調,發動迅猛,力點準確,攻防意識強者為優秀20-16分。與優秀標準有輕微錯誤者為良好15-11分。與優秀標準有顯著錯誤者為中等10-6分。與優秀標準有嚴重錯誤者為差5-1分。
(3)摔法(20分)
測試內容:
接腿勾踢、接腿涮、過背摔。
測試方法:
結合步法移動,依次進行,接腿勾踢、接腿涮、過背摔的單獨演練。
評分標準:
動作規范,上下協調,發動迅猛,力點準確,攻防意識強者為優秀20-16分。與優秀標準有輕微錯誤者為良好15-11分。與優秀標準有顯著錯誤者為中等10-6分。與優秀標準有嚴重錯誤者為差5-1分。
(4)綜合能力(40分)
測試內容:
①拳法包括:沖拳、摜拳、抄拳、鞭拳等。
②腿法包括:蹬腿、踹腿、鞭腿、勾踢、轉身擺腿、劈腿、掃腿。
③跌法包括:搶背、前撲倒、側、后倒等。
測試方法:
在得到考評員示意后,考生上場行抱拳禮,開始演練計時開始。考生可自由進行散打動作組合的演練,測試所規定的多種拳法、腿法、摔法、跌法,必須出現一次以上。40秒考評員叫停示意,結束演練。考生行抱拳禮退場。
評分標準:
凡符合攻防意識強,動作技術方法清楚,上下協調連貫,變化迅速突然,力點準確。組合合理有效者優秀40-36分;與優秀標準有輕微錯誤者為良好35-31分;與優秀標準有顯著錯誤者為中等30-26分;與優秀標準有嚴重錯誤者為差25-21分。
五、成績換算
(一)突擊隊員
五項體能測試必考項目總分不得低于300分,單項成績不得低于30分。
女突擊隊員職位四項體能測試必考項目總分不得低于240分,單項成績不得低于30分。
其它項目必須合格,在此基礎上擇優錄用。
(二)射擊(狙擊)隊員、排爆隊員、教官
五項體能測試必考項目總分不得低于200分,單項不得成績低于20分,其它項目必須合格。
專項能力,射擊(狙擊)隊員射擊考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如果環數相同,以命中彈數多者為先,如再相同,以平均彈著點距離靶心近者為先。排爆隊員考試總分不得低于80分。教官考試成績不得低于良好。在此基礎上擇優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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