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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2010年秋季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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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2010年秋季招聘簡章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2010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簡章

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人員于9月17日上午8:00—9月27日下午17:00登錄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syzp.xmrs.gov.cn),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格200K以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系統將于9月27日下午17:00自動關閉,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范圍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二○一○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和考試內容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外地生源往屆未就業畢業生以及非2010年畢業的高校在校學生,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二)廈門生源畢業生(含就業和未就業畢業生,已就業人員其戶籍和人事關系須在廈門,下同)是指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下同)戶籍和學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參照廈門生源:①入學前戶籍在廈門市但學籍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②入學前戶籍和學籍雖不在廈門市,但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戶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人員于9月17日上午8:00—9月27日下午17:00登錄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syzp.xmrs.gov.cn、http://www.sdsgwy.com),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格200K以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系統將于9月27日下午17:00自動關閉,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9月17日上午8:00—9月28日上午12:00(法定節假日除外)。市、區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市人事部門或招聘單位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于9月18日上午8:00—9月28日下午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報考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者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9月28日下午17:00前通過網絡進行申訴。

4.網上繳費: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報名者,通過網銀在線于9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支付報名費80元(考生須在繳費前事先辦理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具體業務可咨詢:010-62698008)。

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而取消的,網絡銀行將退還該崗位所有報考人員的報名費。

5.準考證打印: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且已繳交報名費的報名者,請于10月18日上午8:00—10月22日下午17:00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四)資格復核

面試前,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市人事部門進行資格條件復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招聘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具有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含應屆畢業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報考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但當符合條件的免筆試人數與擬聘用人數比例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其它情況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由市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省情等。用時2小時30分。時間為2010年10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的合格線將在統一筆試結束后劃定,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陸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查詢合格線、筆試成績等相關信息。

4.加分規定

①廈門生源畢業生參加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再加10分,加分不設上限。

②參加福建省級和設區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等項目(含省內生源參加外省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可享受加分。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兩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的,筆試卷面分加5分。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市屬事業單位不加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的,筆試卷面分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廈門生源報考事業單位可同時享受加分,各項加分不設上限。

③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不享受筆、面試加分優惠。

(二)面試

1.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5分。

享受免筆試優惠政策的廈門生源參加面試加10分。

2.面試由市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考官人數為7人,其中,主考官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派人擔任,其余6名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專業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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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測試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在統一面試前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素質。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即為參加統一面試人員。需進行專業測試的崗位及內容詳見附件1。

(四)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有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的,綜合總分為面試成績。如有進行專業測試的,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分別乘以50%、30%和2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有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的,面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分別乘以70%和3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筆試成績還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應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市人事部門和招聘單位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一)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公示7天。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并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

七、其它事項

(一)招聘政策、考務等問題可查詢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報名手續、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網絡報名中遇到的技術疑難問題,可電話咨詢0592-5052845。

(二)此次招聘考試使用《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二○一○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專業(學科)分類指導目錄

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二○一○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專業(學科)分類指導目錄

(三)取得國外學歷、學位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是在國(境)外學習取得的且有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明。

(四)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事關系在廈門”是指經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入廈審批,且已由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介紹到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到上崗。已實現就業但尚未到人事部門報到的大中專畢業生要報考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崗位的,須在本次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含當天)前,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手續,方可報考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崗位。

(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報考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

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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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聘崗位對報考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具體要求的,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根據招聘單位崗位設置及擬聘人員的具體情況,對該崗位擬聘人員進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八)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屆畢業生。

(九)未就業畢業生是指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審批及報到手續的人員。

(十)戶籍要求為廈門的,不含在廈的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十一)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0年9月27日)。

如:最高年齡要求30歲是指1980年9月2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十二)廈門生源(含參照的畢業生)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十三)201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英語專業八級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具有博士學位者可延長至2010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十四)根據《廈門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十五)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六)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十七)已就業的報考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八)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

(十九)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

(二十)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syzp.xmrs.gov.cn)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附件:http://www.sdsgwy.com

1.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二○一○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和考試內容一覽表

2.廈門市市、區屬事業單位二○一○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專業(學科)分類指導目錄

廈門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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