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南安市2010年面向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26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
㈠報名時間:2010年7月19日-20日8:30-17:00。㈡報名地點:南安市人力資源市場(美林街道辦事處江北大道人力資源大廈一樓)。
筆試時間: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南安市人事局核發的準考證通知為準。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促進我市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
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南安市2010年面向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㈠招聘對象
面向未被南安市事業單位編制內聘用,且2010年7月以前畢業的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學歷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招聘。
中專、大專學歷一般面向南安生源地或戶籍地(出生地)招考;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護理(助產)專業和藥學(中藥學)專業一般面向南安生源地或戶籍地(出生地)招考,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其他專業一般面向全國招考。具體詳見《南安市2010年面向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㈡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除招聘單位另有規定外,年齡30周歲以下(在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士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必須愿意在報考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6、具備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
㈢其他
1、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臨床醫學”專業指醫科大學(醫學院)的“臨床醫學”專業,不含“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專業。
2、非普通院校畢業的畢業生需取得以下證書方可報名:
①醫療專業畢業生需取得《醫師資格證書
②護理專業畢業生需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③其他衛生技術類專業畢業生需取得初級(士)及以上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報考人員一般應符合《關于做好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NA06-NA12護理(助產)職位考生放寬到已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NA10-NA13護理(助產)職位考生放寬到已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4、報考人員的學歷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具備招聘資格。
三、報名
㈠報名時間:2010年7月19日-20日8:30-17:00。㈡報名地點:南安市人力資源市場(美林街道辦事處江北大道人力資源大廈一樓)。
㈢報名要求:
1、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普通院校畢業生,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2010年應屆普通院校畢業生如未取得畢業證書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3、非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未能取得《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1)中等院校畢業生應提供蓋有省或市教育部門公章的招生名單。
(2)2001年以前畢業的高等院校畢業生應提供蓋有省或市教育部門公章的招生名單或畢業生登記表。
(3)2001年及以后畢業的高等院校畢業生提供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的電子注冊學歷備案表(不含其他網站),以便核查;網上未查詢到的,考生需提供蓋有省或市教育部門公章的招生名單或畢業生登記表。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并報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同意其報考的材料。
6、每位報考人員報名時需填寫《南安市面向醫學類專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㈣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參加一個崗位的考試。報名時只選擇崗位代碼,待考試、體檢、考核并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后,考生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服務單位。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完全一致,方可報考該崗位,如果專業名稱不一致,但專業方向、課程設置與所需專業(學科)一致或已取得與招聘崗位類別相同的執業資格的,由人事部門、招考崗位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報考。
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
3、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報考人員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報名現場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4、報考人員如有特殊原因無法自己報名的,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
5、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㈤資格審查:市人事部門及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南安市人事局核發準考證,持本人身份證于2010年7月26日8:30-17:00到南安市人力資源市場領取。逾期不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1、考試只進行筆試,試卷總分100分。
招聘崗位設置A、B兩種類型:A類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確定合格線;B類崗位不設置筆試成績合格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足額聘用。
2、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3、考試內容:
⑴護理(助產)崗位(NA01-NA15崗位)考《護理專業知識
⑵其他崗位(NA16-NA77崗位)考《醫學基礎知識
4、筆試時間: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南安市人事局核發的準考證通知為準。
5、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前為其辦理筆試加分事宜:
⑴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加分
①取得與招考崗位相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②取得與招考崗位相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③取得與招考崗位相應的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④取得與招考崗位相應的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⑤加分只取最高的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加分,不重復計分。
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提供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⑵符合國家、福建省、泉州市和南安市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提供相關依據。
⑶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筆試前向南安市人事局錄用流動綜合管理科提供上述材料進行認定,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與招聘職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體檢人員應按南安市人事局通知的時間準時集中參加體檢,沒有按時參加集中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合格后組織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現實表現,同時對應聘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原則上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遞補一次。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因故退出的,由人事部門商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公告
將崗位要求及考試、加分、體檢和考核等綜合情況及擬聘用人選在南安人事人才網(http://www.nananrc.net ) 或南安市政府政務公開欄公示、公告。
七、擇優聘用
同一崗位代碼中如有多個不同單位的崗位,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南安市人事局提供的服務單位相應崗位;如果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優先聘用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其他考生按照實際報考崗位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烈士子女;
2、退伍軍人;
3、獨生子女;
4、計生“二女”戶;
5、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
6、高等院校優秀學生干部;
7、取得與招考崗位相應的執業資格高的、時間長的;
8、取得與招考崗位相應的職稱任職資格高的、時間長的。
如果同一崗位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且均符合優先聘用條件,按照上述所列8種優先聘用條件,依次優先聘用;如果均符合相同優先聘用條件或者均不符合優先聘用條件,按考生在高等院校總平均成績的高低排列順序依次聘用。
已在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的考生須于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前提供原工作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用工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擬聘人選經公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1、嚴格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認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公開招聘的程序辦理,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現象發生。
2、招聘工作在南安市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安市人事局、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5-86373512、86382421。
監督電話:0595-86399538、86382160。
附:http://www.sdsgwy.com
1、南安市2010年面向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南安市面向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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