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選調教師人數、學科和職稱崗位情況一覽表(共63名)選調對象及條件
1、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專業崗位的,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相同。
2、不同學校報考要求:
⑴、一小、二小、六小:在本縣農村學校(含縣四中、縣五中)正式工作滿五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正式參加工作),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師(中專)以上學歷,取得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⑵、散原中學:在本縣農村學校(含縣四中、縣五中)正式工作五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正式參加工作),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相同。
⑶、八小、二中:在本縣農村學校(含縣四中、縣五中)工作三年以上(2011年9月1日以前正式參加工作,含2011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內(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八小具有中師(中專)以上學歷,取得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二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相同。
⑷、特教學校、民辦學校選調教師的方案另行發布。
3、近三年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報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1、采取由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學歷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報名表一份:在修水教育網上下載(或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報名表,由本人填寫(報考崗位限報一所學校的一門學科),并經所在編學校同意、校長簽名加蓋學校公章后報名時交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監察股審核。
③證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學校出具的思想工作表現情況、正式參加教育工作的時間和地點及近三年未受過黨紀與政紀處分的證明。
④縣計生委出具的近三年無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
⑤近3年(從2011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以發證日期為準)獲縣教育體育局及以上級別表彰的綜合先進個人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教研機構組織的優質課比賽獲獎證件及復印件,所有獲獎證書在報名時一次性交驗,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至12日(星期二);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縣教育體育局(良塘市民服務中心四樓445室)。
3、報名程序:
①資格審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上述材料中①—④項必須提供)進行資格審查。
②報名登記:資格審查合格后再行報名登記。
③現場采集指紋及照片。
考試形式、內容及時間
1、考試形式:采取筆試閉卷形式。
2、筆試內容:
報考小學崗位:考現行中小學教材,初中內容約占50%、小學內容約占50%,卷面分為100分。
報考中學崗位:考現行中學教材初中內容,以中考要求與范圍出題,卷面分為100分。
3、考試時間:
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
語文:9:00—11:30 其他學科:9:00—11:00
獎勵加分辦法
近三年內獲國家級表彰的先進個人加5分,獲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加4分,獲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廳表彰的加3分,獲縣委縣政府、市教育局表彰的加2分,獲縣教育局表彰的加1分,(指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員、教學明星、學科帶頭人);近三年內參加部、省廳、市局、縣局教研機構組織的優質課比賽,獲部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獲省廳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1.5、1分;獲市局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0.5分;獲縣局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6、0.3分。獎勵加分一年中綜合先進個人和賽課獲獎分別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的計入總分,不累積計算,并在筆試前公示。
2014年修水縣選調教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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