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工作時間;
現場確認地點:興國縣教育局306室
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①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如不能證明其為確認點興國縣戶籍,須提交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復印時按身份證在上,戶口薄在下的順序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④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⑥《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
⑦《申報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⑧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兩門單科合格有效證書(兩年一次性有效)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師范教育類往屆畢業生按省教育廳贛教師字[2014]5號文件精神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確認;
⑨《教師資格認定報名信息登記表
復印件統一用A4紙,申報材料檔案袋及相關表格請到現場確認點(教育局306室)領取。
經現場確認材料不全者須補齊后于5月16日17時前到確認點確認,逾期未補齊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對提供虛假材料者,將其信息加入報名系統的限制庫,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興國縣教育局
2014年4月18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