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對象
2014年在我市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屬于下列人員之一的,需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
2、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但在校期間課程計劃中未安排教育教學實踐等環節的;
3、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但所學專業與申報教師資格任教學科不一致的;
4、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但近5年(含)未從事過教學工作的;
5、其他需參加測試的申報人員。
測試時間和地點
1、測試時間:2014年6月4日下午14:30至18:00。
2、測試地點:瑞金市金穗小學(八一小學分部,長征大道中段,武裝部斜對面)。
測試分組安排
設中小學語文組、中小學數學組、中小學英語組、中小學藝術組(音樂、美術)、初中綜合組(政治、歷史、生物)、幼兒園組等6個測試組。
測試形式、內容和方法
測試主要采取說課和面試的形式進行,測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說課70分,面試30分。測試時間每人約15分鐘,其中說課時間約10分鐘,面試時間約為5分鐘左右。測試結果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分-8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個等級。
說課:內容由應試者從所申報學科教材(幼兒園從自帶教材中選,小學為六年級,初中為九年級)中挑選3個課時,準備好說課稿,每個課時的說課稿須打印一式兩份(認定幼兒園資格的,說課時應將教材提供給評委),測試時由評委任意抽取1個課時作為說課內容。重點考察對所授教材內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應試者根據說課題目向評委口頭講述自己的教學設想,說明這節課教什么、怎樣教、為什么這樣教等問題,特別是要在“為什么”上進行深刻說明。
面試:主要通過觀察、提問、交談等方式重點考察應試者對于教育教學常規理論方面的知識掌握程度,以及儀表儀態、思維能力以及口頭表達能力,由評委就教育教學常規、教育理念以及教師必備素養等方面的知識隨機提問,應試者口頭回答。
有關要求
1、參加測試人員應于6月4日14時10分前到達測試候考室,測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結果匯總表
2、參加測試人員說課稿須為個人獨創性作品,嚴禁抄襲或從網上下載。說課結束后,應試者將說課稿交評委組長,由評委和工作人員逐一核對說課稿是否抄襲或從網上下載。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成績,且3年內不得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測試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現象,一律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一年有效,本年度測試中未按時參加者或測試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補考,必須在下一年度教師資格認定中重新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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