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應具備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熱愛基層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工作。
2、本縣戶籍,應、歷屆初中和高中以上學歷,歷屆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3、未被公安機關處罰的人員。
4、自愿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定向招生名額
本次定向培養4名鄉鎮水管站或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水利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畢業生3名,高中畢業生1名)。
定向招生報名及錄取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7月22日至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縣水利局三樓會議室(www.sdsgwy.com),電話:2652547,聯系人:姜麗敏
3、報名須帶材料:本人初中(高中)或以上學歷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包括考生和戶主)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2張及電子版(像素要求為295×413,并標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4、資格審查:采取現場誠信報名、資格初審和入圍后資格復查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貫穿于招生全過程。
(二)定向培養學生的考試錄取
1、考試時間:2013年8月18日(8月17日考生憑個人身份證到省水利水電學校領取準考證)。
2、考試地點:省水利水電學校。
3、考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高中(初中)語文和高中(初中)數學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閱讀理解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寫作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能力的素質(考試大綱及模擬試卷可登陸江西省水利水電學校官方網站下載)。
2、錄取:由省水利水電學校組織入學考試,實行雙線控制,一是劃定最低錄取線,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以錄取;二是根據申報的計劃數量,按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三定向”生。
(三)“三定向”學生的培養
“三定向”學生由江西省水利水電學校負責培養,并根據需要,定向培養設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農業水利技術2個專業的學生。高中畢業生學制兩年,初中畢業生學制三年。
(四)“三定向”學生的就業
1、“三定向”學生畢業經考試合格后,頒發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證書,由生源所在縣水利局和人保局根據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書進行考核,辦理聘用手續,派遣到鄉鎮水管站或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工作。未能畢業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學生,自主擇業。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單位服務時間要求在六年以上,六年內不得調入其他事業單位。不滿六年自行離開聘用單位的,按協議需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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