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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0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報名時間為2010年5月11日上午8:30至5月20日下午16:00
筆試時間初定為6月12日,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南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條件的2010年9月底及以前畢業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及其他人員。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此次共有22個市直主管部門(縣區、開發區)、93個用人單位提供213個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5周歲以下指1984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79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74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南昌市2010年度部分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職位表NewsContent" 2、面試面試分為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其中結構化面試由市人保局組織;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由市直部門組織,具體測試方案須報市人保局審核備案。3、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分為以下3種:(1)、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專業科目考試、面試的,其總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3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2)、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和面試的,其總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3)、招聘崗位要求只參加面試的,其總成績=面試成績×100%。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加權后的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為5:1(含需筆試的碩士研究生崗位)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經調整為3:1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入闈人員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因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自動放棄以在規定時間未領面試通知單為依據)等原因產生的缺額,可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經遞補,該崗位面試入闈人員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的,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時出現考生臨時缺考、違紀等情況,造成該崗位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則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小組參加同題本面試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環節。(四)、體檢、考核體檢工作由市人保局統一組織。市直單位考核工作由市人保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縣區事業單位由縣區人勞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進行。體檢人員名單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以各擬聘用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名次并列的,有專業科目考試的,以專業科目考試成績高者優先;無專業科目考試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在體檢、考核過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可按考試總成績依次各遞補一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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