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開發區)人事勞動局、教育局:
根據江西省人社廳、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統一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
一、目的和原則
以規范全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促進城市與農村教育師資力量均衡發展為目的,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熱愛教育事業、德才兼備的專業技術人才,為我市教育人才隊伍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機制保障。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范圍為全市各級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公辦中學、小學、職業中學;
招聘對象為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原則上所有招聘崗位應、歷屆畢業生均可應聘,但部分崗位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如“歷屆畢業生”
三、招聘程序
每年統一招聘按申報計劃、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考試考核、審核備案的程序進行。
(一)申報計劃
各用人單位應在編制范圍內,根據單位空缺崗位及工作需要確定招聘人員數量,制定招聘計劃。
各縣區教育部門統一填制《南昌市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申報表
為統一規范,《計劃表
1、學歷(學位)條件類別設置: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專科及以上、中專及以上。除應屆畢業生,學歷條件前不得加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要求。原則上不設學位條件。
2、年齡條件檔次設置:35周歲以下、30周歲以下、25周歲以下。除特殊崗位外,一般崗位年齡應設置在35周歲以下。
3、專業條件設置必須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專業確定參照《江西省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
4、招聘崗位不應設置歧視性條件。為提高我市中小學男性教師比例,學校在編制用人計劃時,可考慮采用同單位同崗位招聘人數分男女設定的方式。
(二)發布公告5月中旬省、市、縣三級統一在本地相關媒體發布公告。
(三)網上報名
5月下旬,考生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或江西教育網報名。縣區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與教育部門共同負責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面試前的現場復審工作。
(四)考試考核
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基礎知識及相應層次學科專業知識,各占25%;面試采取試講、說課等方式進行,面試人員按與招聘崗位3:1的比例確定。
筆試于6月中旬由省人保廳和省教育廳共同組織;面試于7月初由各縣區組織實施。
(五)審核備案
擬聘人員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后,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相關部門辦理聘用等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縣區應根據全省及全市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積極推進,主動接受紀檢及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各縣區應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開展資審、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根據洪人字[2008]49號文件要求,各縣區面試方案須報市人社局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注重農村中小學及緊缺學科教師隊伍的建設,從實際出發制定招聘條件,不唯學歷與資歷論,通過公平競爭引進具有真才實學、能滿足當前教學所需的專業技術人才。
(四)在編制范圍內,統籌考慮公開招聘計劃的制定及“定向培養農村中小學教師計劃”“三支一扶支教人員計劃”的落實,通過多方渠道解決目前部分學科、部分地區師資力量短缺的問題,嚴禁新聘代課人員。
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昌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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