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其他有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各類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內容1、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方法導論;2、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3、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4、小學教師資格: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5、幼兒園教師資格:學前教育概論、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方法導論。〔注: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方法導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四本教材為2014年新編,由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學前教育概論由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由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由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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