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全市農信社計劃招聘200人,崗位設置在基層一線。各縣級行社招聘計劃如下:
濮陽市區聯社40人;
濮陽縣聯社40人;
清豐縣聯社30人;
南樂縣聯社30人;
范 縣聯社30人;
臺前農商行30人。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 2.熱愛農村金融事業,擁護本社章程,認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企業文化; 3.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品行端正; 4.形象好,氣質佳,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從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金融服務業其他相關要求; 7.符合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親屬回避規定;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原工作單位開除的; (3)曾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受過處分的; (4)曾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曾存在多次失信記錄或有一次性質比較惡劣的失信記錄的; (6)未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7)隱瞞、編造虛假個人資料和經歷的; (8)有法律法規或行業規章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考資格
1.學歷:報考濮陽縣聯社、清豐縣聯社、南樂縣聯社、范縣聯社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濮陽市區聯社、臺前農商行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經濟、管理、金融、會計、統計、審計、營銷、計算機、信息通信、法學、中文(文秘)、數學應用等相關專業。
3.年齡:大專學歷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88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學歷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須提供有效證明)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3歲。
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公告。濮陽市農信辦通過"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網站(www.hnnx.com)"和《濮陽日報
(二)組織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以所應聘縣級行社為填報志愿單位(只準填報一個志愿單位,多頭報名者取消應聘資格),由應聘者本人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現場確認,并交納考務費100元。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中原乙烯賓館(濮陽市中原東路70號,公交線路:7路、8路、5路、19路)。
3.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從公告發布網站下載《報名表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攜帶填好的報名表一式三份(A4紙、電腦打印、并粘貼1寸藍底彩色免冠紙質照片)、個人信息情況表(電子文檔),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一式三份),近期全身6寸生活彩照1張和1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6張;以大學生村官身份報名的,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書并加蓋縣委組織部公章;以"三支一扶"大學生身份報名的,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縣委組織部證明。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并現場簽具《承諾書
(三)資格審查。根據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對應聘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后,確定的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領取準考證時間在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網站(www.hnnx.com)公布。
(四)筆試。對符合條件和要求的應聘人員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按照50%計入總成績。
(五)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按各縣級行社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網站(www.hnnx.com)公布。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業務知識水平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照50%計入總成績。
本次招聘員工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任何形式的培訓。
(六)體檢。根據筆試、面試匯總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以招錄行社為單位,依照招錄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成績如出現并列,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和具體體檢時間將在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網站(www.hnnx.comhttp://www.sdsgwy.com/)公布。
對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由此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背景調查。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個人背景調查,主要調查核實本人學歷、學位、經歷、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等情況。經證實,對在招聘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崗前培訓。對擬錄用的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職業道德、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及基本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合格后方可試用。
(九)試用。試用前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的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核實確認新招聘人員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關系、且不存在與原單位有保密或競業限制協議。
(十)正式錄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用人單位在管理權限內,對新招聘人員的正式錄用予以審批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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