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駐馬店市信訪接待中心計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7名(其中含汽車駕駛員1名)。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資格
1、所招聘人員(不含汽車駕駛員)應具有國民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3年以上工作經歷,全市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應聘汽車駕駛員崗位的人員應是復員退伍軍人,具有高中以上學歷、駐馬店市(含縣區)戶籍、中共黨員、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C1以上車輛駕駛執照,安全駕駛3年以上,近2年無嚴重違章和交通事故記錄,掌握檢修和處理各種小故障的技術,并能適時對車輛進行維護和保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政紀處分、正在影響期內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5、年度考核確定有不稱職等次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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