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考辦統一安排,我省2009年下半年自學考試及高職高專、二學歷考試定于10月24日至25日進行,報名時間為8月25日至9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我省對此次考試報名工作安排作出了一些補充規定。
本省考生:在戶籍所在地報考
要求本省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在戶籍所在地招考辦報名。如果戶籍所在地沒有設置考點,可以到所在市(州)政府駐地招考辦報名。
現役軍人、武警人員必須持軍官證、士兵證,在部隊駐地招考辦報名。助學單位集體報名,必須在助學所在地市(州)政府所在地招考辦報名。已經在縣(市)招考辦(含雙陽區招考辦)報名參加考試的助學單位,必須轉回市(州)政府駐地招考辦報名。
在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在異地報名考試的本省考生,必須回原戶籍所在地的招考辦報名考試,仍使用原準考證。
外省考生:確需報考由專人審批
我省規定,為方便外省考生報考我省專業,若外省考生有集體參加吉林省已開考專業的需求,可以采取省際間借考的方法給予解決。
另外,我省不允許外省新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戶口遷移者、軍人或者工作單位變動,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學校錄取者除外。已經在我省縣(市)招考辦(含雙陽區招考辦)報名參加考試的外省考生,須轉往所在地級市(州)政府駐地招考辦報考。
考生因工作調轉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異地報名考試的,由市(州)招考辦制定審批程序并指定專人審查審批,相關審批材料留存備查。
不符合報名考試要求的考生將按教育部規定,按違紀處理,取消其異地考試所取得的成績。
對于不按規定要求接待考生報名考試的考試機構,將在全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撤消自學考試考點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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