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年招錄860名選調生
一、選調數量、范圍和對象
(一)選調數量
2013年全省計劃招錄選調生860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招錄600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260名。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1、高校應屆畢業生:省內外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生和研究生,應是中共黨員,或有1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我省有關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應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服務滿兩年以上且目前在崗(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7月31日)。
以上報考人員均不包括網絡學院、成教學院、自考助學班、專升本的畢業生以及各類委培生、定向生。
二、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展潛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勤奮敬業,務實肯干,勇于創新,樂于奉獻,能夠安心基層工作。
(五)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遵紀守法。
(六)身體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七)應屆畢業生中的本科生不超過25周歲(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且能夠在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計劃”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過28周歲(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優秀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報考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網上報名、考試考察、審批錄用等程序進行。具體步驟是:
(一)發布公告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并在新聞媒體及相關網站上發布《2013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公告
(二)報考申請
符合選調范圍和條件的報考者,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http://www.sdsgwy.com(www.hbrsks.gov.cn)下載并填寫《2013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
(三)網上報名
通過學校黨委組織部或縣(市、區)委組織部初審合格的考生,于4月15日至25日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藍底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與《推薦報名登記表
(四)資格審核與確認
1、資格審核。各市(州)委組織部按報考職位相關要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
2、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者于2013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在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進行報名確認并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具體操作方法請閱讀湖北人事考試網的確認須知)。
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在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學生和農村特困大學生,可憑有關證明材料在筆試時退還報名費。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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