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都市水利局2013年招聘水利管理工作人員4名
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水利管理站“以錢養事”工作人員4名,其中:潘家灣水利管理站1名、王家畈水利管理站2名、松木坪水利管理站1名。
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在宜都市范圍內招聘宜都市戶籍的人員(以考生本人和父母戶口簿證明是宜都籍為準,若本人因升學等原因變更戶籍的,可以父母戶籍為準);
2、具有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應往屆畢業生。專業范圍: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給排水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設計技術、工程測量技術、道路橋梁工程。
(二)基本要求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3、熱愛社會公共服務事業,樂于奉獻、扎根基層。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 2 月 25 日上午8::00-- 3 月 15下午5:00 日(不含雙休日)。
2、報名地點:宜都市水利局政工人事科(地址:陸城長江大道195號,(www.sdsgwy.com)咨詢電話:4842139)。
3、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戶口簿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套,提交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片2張(紅底),填寫《報名登記表
若本人戶籍與父母戶籍不一致,則以父母戶籍為準;若父母雙亡,以父母生前戶籍為準。每個職位按鄉鎮統計報名人數,職位數與該職位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者視為有效,達不到1:3比例的根據報名者的意愿進行調劑,經過調劑仍然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職位招聘。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經審查確定為有效職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發放準考證。
5、準考證發放: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二)組織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社會保障等相關知識。分值為100分。
2、面試
面試對象確定:每個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為面試對象。分值為100分。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在宜都市水利局網站和水利局政務公開欄公告。
3、成績查詢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60%和面試成績40%合并計算,
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在考試結束三日內在宜都市水利局網站進行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閱和相互轉告,不另行通知。筆試、面試入圍人員逾期未能參加招聘下一輪程序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核復審
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被考核人。考核采取調閱個人檔案或實地考察的辦法進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然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的主要內容是:
1、資格復審。證件有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其現實表現,有無違紀違法行為。有違法違紀行為在司法機關記錄在案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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