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計分方法:總分,按100分折合計算。其中,非公安類按行政職業能力、申論各占50%計算;公安類行政職業能力、申論、公安基礎知識分別按40%、40%、20%計算。
2012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省級機關:總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50分。
市、州級機關:總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45分。
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縣(市、區)、公安(森林公安)機關基層單位、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不含省監獄局和省勞教局機關):總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40分。
全省鄉鎮(街道)機關:總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5分。
地稅、工商、質監系統、無線電管理部門和國家安全機關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按招錄機關的實際機構層級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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