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09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09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二、資格復審地點
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恩施市舞陽壩東風大道263號)
三、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
2、其它考生: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
3、州外選調生報考恩施州公務員,職位條件要求是選調生的,還需提供當地地市級以上組織部門的證明。
4、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料原件。
四、資格復審的相關事項
1、考生應根據通知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凡逾期未辦理資格復審的,不再另行辦理。
2、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也未主動與恩施州公務員管理科聯系的,按棄權處理。
3、面試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按湖北省招錄公務員相關規定,需繳納面試費50元。
4、面試資格復審后出現職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將在恩施州人事信息網發布職位調劑信息公告。
請達到全省統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但按筆試成績排名未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關注恩施州人事信息網發布的信息。未盡事宜,請向恩施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聯系電話:0718—8235827 8230099
附件:恩施州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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