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優秀2015年應屆畢業生。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5.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
6.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12月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實施辦法
7.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發布地址: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位應聘者只能報名參加一個崗位的應聘,網上報名審核不通過的,不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確認。
2.網絡報名時間: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5日17:30(網絡報名系統于2015年1月5日17:30關閉),考生登陸中山教育信息港(www.zsedu.net)按照操作提示進行網絡報名。
3.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和地點:考生網絡報名后,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憑賬號和密碼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審核情況。審核通過人員從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報名表,由本人攜帶有關資料于2015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湖南師范大學勵德樓學生活動中心(二里半校區江邊學生食堂二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未能在2015年1月8日16:00前將須帶備的材料送達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4.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須帶備的材料:(1)《中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表
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由招聘單位審核報名資料,根據報考人員的學歷、學習成績排名、專業素養、特長、在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的干部任職經歷、在校內社團的任職情況、所獲獎學金及校級以上獎勵等情況,擇優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考試人員。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3比例的(特殊教育崗位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2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崗位擬招聘人數為1且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3比例的(特殊教育崗位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2比例的),該崗位不予開考。
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入圍筆試人員有關筆試的安排和相關事項。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筆試(滿分100分)。采取閉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師德規范、時事政治等。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招聘單位依據合格考生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入圍人數組織面試。招聘單位在筆試工作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報名地點公布筆試成績,并電話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有關面試的安排和相關事項。
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面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人員情況表
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根據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及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各項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單位現場與考察及體檢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因考察、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考察。
主要考察其思想、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并進行資格復查,其方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聯系電話:0760-89989922、89989928,監督投訴電話:0760-8998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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