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應聘人員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了解幼兒教育相關知識,具有幼兒教育基本功,熱愛幼教工作,有愛心,教育能力強,性格開朗活潑,形象氣質好。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具有彈、唱、跳、畫、說課、組織幼兒活動等教學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應聘者必須符合托幼園工作人員的標準,持有指定醫院發給的《廣州市托幼機構從業人員健康證
6.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4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的可放寬至50周歲。原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應聘,年齡可適當放寬。到法定退休年齡,工齡不足10年或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應聘。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科學院幼兒園2014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按附件2或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s.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2014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將電話通知聘人員。請注意保持電話暢通。
1.初審
由招聘單位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通知
電話通知初審合格者到廣東省科學院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6)《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考試
采用面試方式。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
面試內容:彈、唱、跳、畫、說課、組織幼兒活動等教學技能測試。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咨詢電話:876885978768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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