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及從事高校管理的基本素質,符合崗位規定的其它條件。
5.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詳見各崗位要求,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薪酬待遇
遵照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各類人員薪酬標準。
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24日-12月26日接受報名;若相關崗位招聘未滿員,再次接受報名時間另行公布。
(二)報名方式
采用信函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者請將應聘材料直接郵寄至廣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或在報名期間送往學校行政辦公樓507室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人事科,同時登錄廣東財經大學網上招聘系統(http://rszp.gdufe.edu.cn/zpsys)填報崗位及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郵寄地址:廣州市海珠區赤沙路21號廣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郵政編碼:510320。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網頁(http://rsc.gdufe.edu.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的,當場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資格審查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廣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監察處和用人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根據崗位條件,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學校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網站上予以公布。
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輪,由學校組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主要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兩部分,筆試成績在考試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學校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網站公布。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各崗位筆試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認面試人員(若不足1:3比例,按1:2的比例組織面試;不足1:2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于筆試后2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學校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網站公布,本次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最后根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的方法計算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排名,各崗位綜合成績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
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老師蘇老師
辦公地點:廣東財經大學辦公樓507室
辦公電話:020-84096802郵政編碼:510320
舉報或投訴電話:020-84096824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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