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額
全縣共招聘教師45名。崗位分配人數(詳見附件)
招聘對象和條件
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不含機關和國有事業、企業單位在職人員;
報名要求
(一)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要踐行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25日(上午:8:30—11:0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地點:新興縣教育局人事股(新城鎮北大垌文華路46號,聯系電話:0766—2978177)。
4、報名要求:每位應聘者只能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
(四)報名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發給準考證。
(五)領取《準考證
(六)收費:經縣物價局批準,收取每位考生考試費90元。
招聘辦法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合格分數線待定(根據考生各學科整體考試情況劃定)。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為6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以準考證標示的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新興縣職業教育中心
3、筆試科目:所招考學科的基礎知識(其中:美術、音樂、體育考基本操作)
4、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
5、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完善和推進師范免費教育意見的通知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辦法
應試人員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方可參加面試,并按招聘崗位1:3(如開考科目報名人數少于3人,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直接進入面試)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對象在面試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縣教育局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2、面試地點:新興縣職業教育中心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科目:應聘人員抽選相應學科備課一節(時間為90分鐘)和試講一節課(時間為20分鐘)。
5、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的合格分數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按規定劃定。
(三)成績公布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新興縣教育局網站和新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20個工作日內在上述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新興縣教育局網站和新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各類人員薪酬待遇。新聘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實行試用期一年(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詢
有關招聘工作的詳情由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解答,咨詢電話: 0766-2978177。
廣東新興縣教育系統2014年招聘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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