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條件及要求
1、符合《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
2、符合《深圳市寶安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考普通雇員崗位表
3、應聘者須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4、應聘人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即1984年2月28日之后出生;資格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14年2月28日。
5、大學本科畢業,管理類專業;
6、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有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經驗優先;
7、有駕駛證者優先。
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報名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安二路海關大廈15樓辦公室,聯系電話:0755-27660094。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由寶安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審核應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雇員報名表
2、《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3、身份證和戶籍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5、《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6、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7、證明應聘人符合職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三)確定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經資格初審后凡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名單將于資格初審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寶安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網站公布(http://www.baoc.baoan.gov.cn/)。(www.sdsgwy.com )
能力測試
(一)能力測試采取面試的形式。
(二)能力測試由寶安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考生憑身份證直接參加能力測試。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能力測試成績將于測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各考生可登陸寶安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網站查詢。
(四)能力測試結束后,依考生成績高低,成績第一名且不低于60分者確定進行資格復審及考察的人員名單,由寶安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和公示
(一)資格復審及考察
用人單位在面試結束后7天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核。考察內容為擬雇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進入體檢環節。
(二)體檢
經用人單位資格復審和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公示
經能力測試、資格復審和考核、體檢合格的擬雇用人員名單將在寶安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網站(www.sdsgwy.com )上公示7天。
深圳市寶安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2014年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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