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社會人員。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方可報考。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1招聘雇員崗位表)。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3月10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 中山市東區松苑路1號市委大樓中山市社會工作委員會社會建設指導科。
(三)報名時間: 2014年3月10-12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現場報名要求
1、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同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委托他人報名的,需出具報考者的報名委托書、所需所有證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2)。報考者自行在網上下載并雙面打印一式兩份,隨其他報名資料一齊上報審核。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考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六)發放準考證
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筆試前1天由我委社會建設指導科發放準考證,具體發放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遺失不補。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為《申論
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2014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我委委托相關考試機構統一組織閱卷,并視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對象人數按招聘崗位擬雇用人數1:3的比例由我委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考生人數少于1:3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雇用崗位擬雇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咨詢電話:0760-88236680
崗位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