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職位及名額
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3名,具體情況詳見招考職位表(附件)
招考條件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工會工作、法律工作等滿五年的;
4、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四)有勞動人事仲裁工作經驗,符合仲裁員上崗條件的優先。
此次招考年齡、資格及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4年2月28日;
(五)不受理下列人員的報考申請:
1、觸犯刑法,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3月3日-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
報名及資格初審地點:龍崗區中心城龍翔大道8027號龍崗區人力資源局708室,聯系電話:28902673。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考生報名、接受資格初審應提供以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公開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報名表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
報名人數低于擬招聘崗位3倍的將不進行筆試,直接面試。
1、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各職位根據招考名額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人數少于招考名額的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的考生均列為入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及面試名單將在龍崗政府在線公告。
2、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分數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對于沒有筆試,直接進行面試的職位,所有人員全部參加面試,依面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該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對于有筆試的職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試總成績,依考試總成績分數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面試結束后在龍崗政府在線公告。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2014年招考仲裁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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