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管理崗位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及應急能力,能服從24小時輪班制工作安排。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年齡,詳見《汕頭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屬下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聘員崗位表
4、 身體條件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 17 日—3月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政府大樓辦公樓二樓。
(三)、報名程序
1、應聘者應登錄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shantou.gov.cn/),(www.sdsgwy.com )汕頭人才網站(http://www.strc.com.cn/)自行下載《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名需提供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
3.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下同)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
4、 組織實施: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
5、 發放準考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于2014年3月 21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以100分為滿分。考試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的比例合成。考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工作規范(試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初定于2014年3月 23 日上午,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3、組織形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間120分鐘。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成績公布時間: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成績,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地點。
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包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筆試成績加5分。
(二)面試.
1、面試人數: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7。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時,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則全部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時間、地點:初定于2014年4月13 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不另行通知。
面試時,考試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遲到、缺席或中途擅離考試,均作棄權處理,不安排補考。
3、面試的內容和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進行綜合考評,面試時間每人20分鐘。
4、面試的考官組成結構和比例要求按《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
(三)總成績公布時間:在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總成績及入圍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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