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2014年7月前可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也可投考。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
律、法規;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人才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職位規定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順德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招聘職位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名及考試錄用流程
(一)報名方式
報考者可登錄順德區人民政府網、順德區委組織部網站、順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順德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詳見附件:順德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人員招聘報名表),把報名表、簡歷、1張全身生活照片、2張彩色大1寸照片(照片背面須有簽名),以及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國外高校學歷認證文件、身份證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30日(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以快遞形式寄到順德區大良街道鑒海北路362號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行政事務部,收件人:黃小姐。所收報名材料不予退回。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審查通過名單及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要求將及時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公布。
(二)筆試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在筆試前一周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并依準考證所列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的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及寫作,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職位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面試對象確定后,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三)資格復審
面試對象須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上交以上資料復印件,領取面試通知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予以公布。
(四)面試
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各職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后,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安排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予以公布。
招聘信息發布網站
順德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hunde.gov.cn
順德區委組織部網站:http://zzb.shunde.gov.cn,www.sdsgwy.com
順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shunde.gov.cn
順德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網站:http://sdrc.gov.cn
咨詢聯系
電話:0757-22205813,聯系人:黃小姐
電話:0757-22207880,聯系人:陳小姐
廣東省順德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2014年招聘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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