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
(五)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新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9年1月1日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
4、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八)有關要求
1、學歷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原則上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高學歷也不能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學歷要求中標示明確“XX及以上”的除外。如,某崗位設置中學歷要求為“本科”的,則低于本科學歷或高于本科學歷的均不能報考,另如某崗位設置中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則該崗位要求的最低學歷為大專,本科及研究生、博士學歷均可報考。
2、職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職位未要求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報考者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
3、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如“最高年齡30歲”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齡25歲”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均不視為工作經歷;
5、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報考人的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
二、選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進行選聘。
三、報名程序
(一)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考生應事先填寫好《深圳市龍崗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公開選聘普通雇員報名表
(二)所需材料:報名表、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崗位有職稱要求的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證明、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雇用資格)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上述材料中各類證件、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文憑驗證證明。
(四)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取消資格。
(五)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須報考者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區委組織部辦理雇用手續時的復審結果為準。
五、面試
面試委托龍崗區人才流動中心組織。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待電話通知。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依考生成績高低排序,按該崗位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以及體檢、考核人選將在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 (www.sdsgwy.com )上公布。
招考咨詢電話:28937410
區人力資源局投訴電話:28905246
2014年深圳市龍崗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選聘普通雇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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