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二)應聘人員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要符合以下崗位的資格條件:1、職位介紹和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廣州歐美同學會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管理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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