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三)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中學或職業學校系列高級職稱,10年以上職業學校教育教學經歷,有3年以上職業學校副校長或5年以上職業學校教務處主任的任職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曾被評為地級市以上優秀教育工作者。(四)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非廣州市常住戶口(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五)身體健康。(六)無違法違紀行為。(七)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招聘辦法(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11月4日(星期一)、11月5日(星期二)、11月6日(星期三)三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報名地點為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99號)。由本人到現場報名,對報名者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報名者須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需提供的材料見2013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職業學校副校長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1)。報名時需提交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免冠彩色近照3張(小一寸)以及個人簡歷1份。通過資格審查者繳納考試費每人5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報名同時發放筆試準考證。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試1、筆試筆試時間:11月13日(星期三),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與崗位相關的技能知識。筆試題型為主觀題和客觀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7:00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教育信息網、海珠人才網上公布筆試成績。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海珠人才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2013年10月招聘職業學校副校長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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