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具體與各個招聘崗位相對應)的社會人員。
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 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創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4.辦理聘用手續后,在本單位服務不滿5年的,本人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人事關系;
5.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人員;在40周歲以下,即1973年10月31日后出生人員;(具體詳見職位表);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職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http://www.gdcz.lss.gov.cn) (www.sdsgwy.com )和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司法局網頁(http://www.chaozhou.gov.cn/dept/1134.jspx) 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 報名時間:2013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7 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潮州市司法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197號華信大廈7樓會議室,聯系人 :李思禮、佘常光 。聯系電話:0768-2211751。
3. 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到達報名地點報名。每位應聘者只可應聘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報名時本人需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證書或證明材料(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廣東省潮州市韓江公證處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
招聘公證從業人員、翻譯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1、筆試內容:考試的內容包括政治時事、行政職業能力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達水平。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2013年 11 月 24 日(上午9:00至11:00)。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5、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http://www.gdcz.lss.gov.cn) 和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司法局網頁(http://www.chaozhou.gov.cn/dept/1134.jspx)公布 。
(五)面試。
1、面試人數: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筆試人數或筆試入圍人數少于3人的,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以其中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試總成績及筆試成績均相同時,則進行加試,加試內容及形式另定。
3、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專業技能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4、面試時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和面試的考試工作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2013年廣東潮州市韓江公證處、饒平縣公證處招聘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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