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013年下半年江門市直機關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
(五)打印準考證應聘者須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時至10月19日上午9:00時登錄網站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普通雇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一)筆試1、組織實施。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閱卷。2、筆試時間、地點。時間為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3、筆試內容。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政治、法律、公文寫作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根據各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質的側重點的不同,將崗位分為A、B、C三大類,A類側重于文化知識,B類側重于工作經驗,C類側重于操作技能。4、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人事考試院網站公布,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面試范圍。(二)面試1、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范圍中,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2、組織實施。面試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3、面試前資格復查。面試前,用人單位須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復審,復審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后通知應聘者。復審時,應聘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報名登記表;(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技能等級及其它方面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江門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同時提供相關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應聘者為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或為2013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通過資格復查的應聘者,應簽訂《考生承諾書
2013年下半年江門市直機關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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