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名額:招聘機關單位雇用人員10名。招考對象及條件:1、面向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公開招考。2、學歷、學位、專業等相關條件詳見下表。3、身體健康,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截至接受報名的第一日);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體報考職位條件以招考公告為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三水區有關招聘規定不得雇用的人員,不得報名。)實施步驟(一)發布招考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區人事人才網站和我院的網站發布招考公告。公告時間10個工作日,從2013年8月28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二)報名和考試資格審查。 報名以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低于1:3的職位,可適當減少招聘人數開考;報考人數小于3人的職位,不予開考。報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證明或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1、報名時間: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除外)。2、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與職位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同版),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三水區西南街道環城路75號www.sdsgwy.com)七樓政工科(聯系電話:87775700,87775357)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3、考試資格審查:報名時考生需填寫報名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我院政工科進行招考資格條件的初審(審查后原件退回)。經初審合格的考生,由我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印制準考證并通知考生前來領取。如考生因客觀原因未能及時領取準考證,可在考試當日在考場領取。考生在進行面試前,由三水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對擬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報考該職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且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面試對象。考試事項(一)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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