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0601 農業經濟管理(專科段)
主考學校:南京農業大學
說明:
1、考生畢業,須考滿12門課程,通過綜合實踐考核,達到合計不少于67學分。
2、已通過的“財政與金融”課程,可頂替新計劃基礎理論課模塊中的任一課程,學分按所頂替課程的學分計算。
3、考生已通過“農村社會學”、“農業統計學”、“農業產業化理論與實踐”等課程中任意一門的可頂替新計劃農業經濟管理、企業管理和財務與會計專業的專業課模塊或選考課模塊中等于或低于本課程學分的課程;學分不滿的,可兩門替一門。
4、考生在選考課模塊中選考課程時,可按規定的要求選擇課程報考,也可在實驗區設置的各方向專業課模塊中選擇報考,但須滿足本專業選考課模塊的課程和學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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