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職位、人數擬招聘工作人員40名
招聘對象和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四)年齡:18-35周歲(1977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間出生),個別職位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學歷: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個別職位放寬到中專(高中);(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各職位具體報考條件詳見附件《新興縣2013年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新興縣2013年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
招聘崗位表(共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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