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條件;(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程序(一)報名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者須攜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省教育部門學歷(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計生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報名地點:清遠市新城連江路十六號民政大樓二樓會議室(www.sdsgwy.com)。3、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日7月25日。聯系人:鐘獻藝聯系電話:3364213(二)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對提交的資料如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省教育部門學歷(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計生證明、工作簡歷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面試。崗位的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我局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待定。面試方式和有關要求,按《清遠市民政局借調、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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