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數廣寧縣25個事業單位共招聘47名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和條件(一)招聘對象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13年畢業,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含2011年、2012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指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含往屆畢業生)。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畢業的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本省外市戶口(生源)社會人員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社會人員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考對象類別對應報考。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由我省招募的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三支一扶”)的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后再折算,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上述人員請于8月1日至2日(2天)上班時間到廣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寧縣城西開發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辦理加分申請,須提交加分申請及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請。(二)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40周歲(1972年7月24日至1995年7月24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崗位年齡限制;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和入戶籍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7月24日。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 的人員,不得應聘。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含試用期)公務員、工作人員、原為公務員或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以及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報名辦法(一)招聘職位查詢招聘崗位請查閱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n.gov.cn)(http://www.sdsgwy.com),并自行在網上用A4紙雙面打印《廣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x(1≤x≤5)y= 2x+5(5<x≤50) 1.5x+30(x>50)其中,x代表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對象人數;計算結果(y值)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如擬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2、面試由廣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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