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番禺區創建平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基本條件: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3.具有番禺區戶籍。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或大學以上學歷。5.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6.無違法違紀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5)打印《番禺區機關和事業單位招聘租賃崗位合同工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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