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市新會區2013年上半年招聘285名工作人員
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機關雇員(鎮、街)崗位10個。
事業單位職員崗位275個,其中區直、鎮(街、區)崗位109個;教師崗位8個;衛生系統醫護類崗位150個,非醫護類崗位8個,具體見附件。
資格條件
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招聘崗位專業類型界定按《廣東省2013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工作年限
招聘崗位如設定工作經歷年限的,要求統一設定為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或參加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以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初次就業的,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以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從事指定崗位工作經歷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的,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報名當月月底止;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
招聘對象及范圍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2012年前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以及2014年后畢業的在校生),且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必須使用最高學歷專業報名;社會人員可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名。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應聘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范圍”指戶籍方面的要求,具體分為“新會區戶口”、“江門市區戶口”、“江門市戶口”、“廣東省戶口”或“不設定”等,其中,“江門市區戶口”指蓬江、江海、新會三區戶口,“江門市戶口”包括江門市屬下四市三區戶口。
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或2013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為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報名
(一)時間、地點
時間:2013年4月10—12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2:30時至5:00時 。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地點: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地址:新會會城岡州大道中12號)。
(二)要求
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計生證或未婚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國有企事業在職人員還需附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個人所在黨組織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工作經歷由原單位出具證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同版、紅底大一寸彩照),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報考費55元。可由他人代報名。
考試
1、筆試
筆試考公共管理類一門科目,主要內容為政治、法律、公文寫作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基礎知識;衛生系統醫護類崗位考衛生綜合知識即衛生法律法規、醫學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時間: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時。
地點:江門市新會高級技工學校(江門市新會區會城圭峰路106號)。
筆試由江門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命題和閱卷。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劃定。成績查詢: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http://ldj.gov.cn/,http://www.sdsgwy.com)。
2、面試
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從筆試達到統一劃定分數線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時間、地點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及體檢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分(江門市新會高級技工學校教師崗位、衛生系統醫護類崗位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數線全區統一劃定為60分。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等額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時間、地點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2013年上半年江門市新會區機關雇員(鎮、街)招聘崗位表
2013年上半年江門市新會區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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