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將評選產生20名留學人員創業獎獲得者,表彰他們在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作出的突出貢獻。
日前,北京市人事局發出《關于開展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業獎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對評選相關事宜做出規定。
《通知》稱,在北京地區創業工作的留學人員都可參評。除愛國守法外,參評資格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工作勤奮,對北京市社會經濟發展貢獻突出。
評選的具體條件包括:一、在科研領域取得系統性或創造性的研究成果,學術、技術水平處于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二、在重大項目和高新技術的引進、推廣或運營中,創造性地解決關鍵問題;三、通過專利或開發新產品,替代進口和填補國內空白方面成效顯著;四、在銀行、保險、證券業和國有大型企業中工作業績突出;五、創辦的企業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顯著。
評選活動領導小組由市人事局、科委、教委、財政局、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各單位可采取組織醞釀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確定本單位的提名人選,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或各地人事部門,最后匯總到市人事局統一參評。
據悉,市人事局將成立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業獎評審委員會,下設專業組,負責對候選人的分組審議和綜合評審工作。市人事局收報推薦人選材料的截止時間為4月30日。獲獎者報市政府審批后,將向社會公示。
來源:新京報 作者:申劍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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