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審判輔助人員
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2、身體健康,年齡30周歲以下;
3、具有法律大專以上學歷或其它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4、能熟練掌握電腦中文錄入技能;
5、能聽會說普通話和粵語,文字書寫快速、準確、清晰。
6、身高要求:男1.70米,女1.58米以上;
7、男女不限;
8、寫作能力強的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45—17:30)。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上均要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親自到現場報名。
3.報名地址:本院辦公大樓一樓大堂(www.sdsgwy.com)。聯系電話:0763-3391812,3393753。
4.其它:根據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報名時按報名費20元、考務費3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務費。
(二)考試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寫作技能測試、電腦錄入技能測試和面試三種形式,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并以考試成績排序。寫作技能測試時間為3月26日上午8:45-11:45,地點:清城區人民法院辦公大樓八樓;3月27日通知參加電腦錄入技能測試人選,測試時間3月28日上午9:00-10:00,地點:清城區職業中學集訓中心208室。
1.寫作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基本寫作能力,即測試應試者的文字基本功。
2.電腦錄入技能測試:按1:5比例從寫作技能測試中的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測試人選,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速錄員工作的相應能力,即測試應試者熟練運用電腦進行文字快速錄入的技能。
3.面試:從上述二項技能測試總成績中,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達不到該比例的,則以實際人數進行面試,必要時可減少招聘人數。面試按100分制進行評分。面試結束后,按技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并依總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三)體檢
被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共同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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