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州)2012年12月招聘人員
招聘崗位、等級及資格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1個:音樂系專任教師(專技十一級),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件(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族聲樂演唱與教學方面優秀的青年專業人才。
招聘程序
(一)信息的發布
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校園網主頁或其它媒體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研究生學歷,40周歲以下(1972年11月1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2.報名時間:2012年12月24日-12月31日。
3.報名資料:
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連同職稱、學歷學位(應屆生提交就業推薦表)、科研成果證明、獲獎證書等其它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按以下的報名方式投遞材料。
4.報名方式:
專遞寄到:廣州市天河區瘦狗嶺路463號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人事處,請標明“應聘(音樂系專任教師)”字樣,截止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同時發電子郵件至:renshichu@gtcfla.net)。
咨詢電話:020-38457901、38457400詹老師、梁老師
(三)資格審查
1.初審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由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人事處會同音樂系、監察審計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根據崗位條件,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人員名單和時間地點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學院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布http://www.sdsgwy.com/。
2.復審
通過初審的報名者須在考試前1天,到我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6)《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四)考試
考試由我院于2013年1月上中旬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抽簽確定考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根據崗位應聘具體情況,原則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組織筆試、面試或實操(若參加考試人數不足,可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組織)。
考試采取筆試、試講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排名,60分以上為合格,在成績合格人選中,由高到低,擇優組織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20%+面試成績×40%。
我院成立筆試、試講和面試評審小組。筆試評審由人事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試講和面試評委由人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和專家組成,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監察審計處全程監督。
面試評審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總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在總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考察對象)。
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及通知,請瀏覽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人事處網頁,網址:
http://www.gtcfla.edu.cn/gljg/html/renshichu/http://www.sdsgwy.com/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8457901(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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