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下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人員
招聘崗位、條件及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基本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6.工作年限和年齡條件時間計算到2012年7月31日止。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均不接受報名。
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周六日除外)。
3.報名地點: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號行政中心4號樓3樓304室,市發展和改革局人事科http://www.sdsgwy.com/,聯系人:胥陜勛,聯系電話:0752-2808011。
(二)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初審。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
1.網上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戶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4.報考人員現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其他人員提交人事(勞動)關系掛靠證明;
5.計劃生育證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由單位出具,其他由戶口所在地出具);
6.近期藍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張;
資格查審合格者,由市發展和改革局通知本人,并發給準考證。
資格復審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由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進行,考試內容包括崗位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及綜合素質等。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門戶網站公布。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將根據應聘者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招聘崗位面試人選。如果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內容主要對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等進行考察。考生應持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考場候考的,視為放棄面試。考生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相關人員成立招聘面試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人。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當場宣布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廣東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下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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