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2012年招聘人員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注: 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 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2012年下半年江門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招聘崗位表
(三)資格條件說明
1、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招聘崗位專業界定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2年版)(見附件2)執行。應聘者所學專業以所獲學歷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2、工作年限要求
工 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或參加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從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初次就業的,從工作協議 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以畢業后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2年6月30日;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是否具有工作經歷,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須同時具備,并互相印證)。
3、本公告“應聘資格條件”中未作明確界定的,參考《廣東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4、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考。
5、應聘崗位所需條件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雷先生3327979。
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公布
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ldj.jiangmen.gov.cn)、http://www.sdsgwy.com/“江門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mkszx.com)、“江門人才網”(http://www.jobjm.com)上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12年7月18日至20日上午9時至11:30時,下午3時至5時,報名地點:江門市建設三路142號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應聘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報名資料,并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將填寫報名登記表,領取準考證。
(三)開考比例
為了落實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招聘考試設定“最低開考人數比例”,即招聘人數與已報名且符合條件人數之比為1:X(X>1)。具體比例詳見《2012年下半年江門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招聘崗位表
四、考試辦法、時間及地點安排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筆試地點: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
3、筆試內容: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主要內容為日語或英語及教育教學相關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和機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入圍面試比例”即招聘人數:入圍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2、面試前資格復查。應聘者需將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提交訓練中心進行資格復查: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報名登記表;
(2)應聘者須提供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技能等級方面的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應聘者為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3)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應聘者為國有單位在職人員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3、資格復查具體時間、地點由訓練中心通知,不參加資格復查或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訓練中心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4、面試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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