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2012年招聘機關聘員
招聘崗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熟悉電腦操作;
(五)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日期至2012年7月1日;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資格條件,詳見《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公開招聘機關聘員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報名辦法
(一)發布信息:在人才網、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門戶網站和《清遠日報
(二)報名方式:可以采用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填寫《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招聘機關聘員報名表
2.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填寫《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招聘機關聘員報名表
3.報名地點: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地址:清遠市北江二路10號
4.聯系電話:0763-3867166、3867778,傳真:0763-3867191
5.郵政編碼:511518
6.聯系人:江潔華、朱輝萍
(三)報名時間:2012年7月1日-- 7月13日
(四)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五)符合報名條件者均可參加考試。招聘單位將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向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筆試準考證電子版,請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準時參加筆試。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筆試、面試時間地點由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另行通知。)
(一)筆試
1、筆試由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2、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同時予以公布,對于面試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
(二)面試
1、持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等有關證件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方可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提供工作閱歷的相關證明及證件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應聘者必須對提供的證件及資料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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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招聘機關聘員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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