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招聘范圍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2010年、2011年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和2012年應屆畢業生,其中2012年畢業生須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
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 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
3. 身體健康。
4. 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5. 中共黨員。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時間。2012年7月5日至7月9日。
(三)報名形式。
1.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 郵寄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表
以上兩種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均須得到招聘聯系人電子郵件或電話確認,報名方為有效。
(四)報名要求。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本人負責。每位應聘人員只可應聘1個崗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五)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省編辦綜合處
聯系電話:020-83133942
郵政編碼:510045
郵箱地址:gdbb@gd.gov.cn
郵寄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9號廣東大廈1903房
(六)資格審核。
1. 初審。省編辦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在省編辦門戶網站上公布,并將復審有關事項通知有關人員。
2. 復審。報考人員須持有關資料,在筆試前1天到省編辦綜合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資料包括: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③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與網上或郵寄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⑤個人簡歷。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在校學習成績單。
復審合格者發給準考證,作為筆試、面試和體檢的憑證。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 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和應聘崗位必需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參考書。
2. 方式。統一集中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 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成績通過省編辦門戶網站公布。
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
4. 未按時到達考室或中途擅自離開的,視為放棄考試。
(二)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筆試結束后12個工作日內在省編辦門戶網站公布,并逐一通知面試人員。
1.組織實施。由省編辦負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面試對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準考證,在考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到達面試候考室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2.成績評定及分數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
考生面試完畢后,評委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績。考生在考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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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研究生專業以國務院學位辦頒發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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